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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ar 10 - 筆譯研究方法專論

#3 An Overview of Critical Theory
Terry Eagleton, Literary Theory: An Introduction, 2nd ed.
Literary Theory: An Introduction, Intro. & Chap.1

13 意見:

明哲 提到...

1943年出生的Terry Eagleton被目為代表英國馬克思主義的文化批評與文學理論大師。他曾經在《意識形態導論》( Ideology : an introduction, 1991)一書中提出他認為的意識形態具有六種產出方式與六項基本特徵。本書引言與第一章中,他則借用俄國形式主義和英美新批評主義對於文學本體論的主張質問讀者:「文學」究竟該如何定義?Eagleton似乎認為社會文化的總體意識形態與個人(讀者)的價值判斷是不可分割的。文學本身並非客觀存在且永存不朽的藝術品,而是時代的人與附屬於該時代的價值系統賦予文學作品獨特的「文學性」,使得文學不再是其他學科的附庸,應該獨立出來,直觀地供人探索文藝作品的審美感受。在這個前提下,富於想像、創造性和與眾不同的文學語言不再是文學唯一的面貌,哲學、詩歌、散文、傳記、歷史記載都可能因具備某種價值而被接受成為文學的一部分(譬如大衛王寫的詩篇、所羅門王寫的箴言、摩西五經、史記、唐宋的古文)。文學形式化身為最精煉的語言載體(以詩歌為最),在一次大戰後竟爾成為喚醒英國國魂的利器。Eliot的非個性化論(impersonal)尤其基進。他將詩人的個人情感阻絕在文學作品之外,詩歌語言成為一種媒介。同俄國形式主義一般,內容(或作者的思想)不是吾人關注的焦點,而是單純地讓文字本身說話。Eagleton描述如此一來,文學就能取代宗教,成為維繫面臨工業資本主義侵蝕而趨於崩潰的舊社會秩序的新力量。我總覺得這些說法過於樂觀且言過其實,就像中國傳統儒家「文以載道」的教化思想一樣趨於功利,最終對於文學地位的釐清與提升並沒有實質幫助。當這些西方文學理論家急於擺脫文學外在力量的束縛,反而更證實了外在力量(尤其意識形態)之如影隨形不是嗎?

匿名 提到...

by碩三逸蕙

本週的必讀資料提到文學的定義,我認為翻譯所學生對文學理論應該有些了解,對於非外文系或文學科系畢業的同學而言,尤其如此,因為這牽涉看待文本的角度和後續的翻譯策略。

去年我選修了「英美文學中譯」這門課,賴老師引導我們陸續了解英美文學中譯的歷史和幾部重要文學作品的譯本,由於有一位同學對吳爾芙(Virginia Woolf)的作品很感興趣,我們也討論了她的作品和寫作風格。吳爾芙的作品的特徵是意識流書寫,作品《戴洛維夫人》、《燈塔行》被視為是意識流小說的經典作品,特殊的寫作風格給譯者帶來一大挑戰,因為譯者向來服膺的「信、達、雅」、「歸化」等翻譯原則恐怕就不適用了,調動語序、補述、顯化訊息等做法甚至是大忌,會戕害吳爾芙作品的風格,破壞了作品的文學性。

至於什麼是文學,Eagleton指出「在文學設計的壓力下,日常語言受到強化、濃縮、扭曲、縮短、延伸、顛倒,語言『變得奇異』…文學言說異化或疏離了日常語言,但如此一來,很吊詭地,反而使我們能更完全、更直接掌握經驗。」我認為閱讀吳爾芙或村上春樹的作品時,的確如此,我讀村上春樹的小說時,似乎也開始重新咀嚼許多再平常也不過的生活體驗,也覺得他的寫作風格「異化或疏離了日常語言」,似乎活化了我的感官感受,因此,如同上一段所述,身為譯者,如果我有機會翻譯村上的作品,想透過譯作賦予讀者原作帶來的新鮮感,我的操作策略也不是想當然爾的「歸化」(或有譯者喜歡「異化」),而應想方設法貼近原作。

不過,針對一部作品是否能掛上「文學」的頭銜,似乎也是見人見智的事。Eagleton提到「斷定何者是文學,何者不是,似乎和價值判斷顯然有關…正如人們可能在某世紀視一件作品為文學,在下一世紀則視為哲學,或者相反;所以,對於他們認為有價值的寫作,他們也可能改變想法。」這個看法深得我心,例如一般人不會將「超人」(Superman)或「蜘蛛人」(Spiderman)電影或原著小說視為文學作品,但我認為它們的言說(discourse)也「異化或疏離了日常語言」,如本週讀物第16頁下方所言「強迫我們對語言產生戲劇性的知覺,使習慣性的反應恢復生氣,也使客體變得更『明晰可解』。」我想觀看「超人」或「蜘蛛人」的閱聽大眾,無論在觀賞之後或在觀賞當下,大多都會受到相當程度的感官刺激(呼應「戲劇性知覺」和「使習慣性的反應恢復生氣」),小孩子過去走在路上不會東張西望,但看完「蜘蛛人」電影後可能開始抬頭注意附近有沒有蜘蛛人攀岩走壁。不過,刺激閱聽人感官的作品都是文學嗎?我想也未必,<<壹週刊>>中以露骨字眼調侃政治人物情色醜聞的評論文章應該不是,只是文學與非文學的界線究竟在哪裏,似乎討論空間很大。

再以<<湯姆歷險記>>為例,就我所知,這部作品曾經不被認可為一部文學作品,因為用語俚俗,內容太過淺顯,難登文學殿堂,但是,當我們瀏覽圖書館或書局的書架,顯然也看見被出版社包裝為美國經典文學作品出版的<<湯姆歷險記>>。同樣一部作品,可以披戴通俗小說的外衣,也可以展現經典文學的樣貌,但譯者的操作策略就不同了,如果出版社要推出普羅大眾都能了解的<<湯姆歷險記>>,譯者自然要讓譯文夠通俗、夠親近讀者,但若出版社有意主打一部美國經典文學作品,譯者就要細心琢磨針對原文許多美國南方英語的翻譯策略。譯者在這事上沒有什麼置喙的空間,收錢辦事罷了,只是我也想問,通俗小說是否就代表被簡化的內容?是否就必須摘譯?出版社或譯者一定得設定讀者不想了解原作的語言精髓或文化背景嗎?如果讀者其實頗感興趣呢?出版社會不會把讀者想得太智識淺顯了?

寫了以上的心得,不知道會不會太雜亂、沒有重點?我覺得本週可以討論的東西很多,很期待聽聞老師、同學的見解。

Unknown 提到...

  Eagleton在第一章結尾介紹新批評主義的時候提到,把詩拿來解剖分析是一種與自然科學競爭的作法。我對新批評並不熟悉,因此也不確定這說法是否正確,但「用科學方法研究文學」的確是到現在仍然興盛的作法。
  邏輯實證科學講求「可重複」、「可再製」;就拿最簡單的「若p則q」來說好了,這表示每一次p成立,q就必然成立,只要這條敘述為真,測試一百億次也不會出現例外。將這樣的觀念借用到文學領域來是很有意義的:一個現象本身並沒有價值,價值在於這個現象「再度發生的可能性」,如果同樣條件下同樣的現象必然會再度發生,人類就可以利用這個規律,再製相同的現象,或者仿製相似的現象。讀一首詩、一篇文章之後得到的感動,當然是人人都想要一再享受的,因此如果能解析感動的規律,這規律就值得成為傳統供創作者沿襲、供讀者追隨。
  因此前提是:感動真的是一種可以再製的東西嗎?反過來說:應用實證科學的方法來研究文學,隱含的立場就是認為感動(或者其他研究的標的)是可以再製的。除非如此,否則我實在想不出來,文學批評有什麼必要(※)去做跟科學一樣的事。性質根本不同的研究對象,就從根本上採用不同的研究方式不是很合情合理嗎?只不過這麼想的話,跨足多個學科的翻譯領域恐怕就要為了整合而頭大了……

※當然這也是邏輯的思考方式,而且還是條件不完整的邏輯。必要性也會從研究者以外的地方浮現,比如說整個學術環境也許認為只有科學的研究方法才能算是學術。這就跟Eagleton在導論開頭提到的「我們說是文學的就是文學」(或者說,我們說是文學的「才」是文學)一樣。有趣的是,他用清楚的邏輯導出的結論,卻是我們都在用很不科學的方式定義事物。

Amy 提到...

在緒論中論及對文學所下的各種定義,是想像的,有特殊使用語言的方式,有價值的寫作等,皆是對文學的部份闡釋。正因為文字有無限可能,而文字詮釋、文學認定隨著主觀、立場、目的不同而大異其趣。

看到文中說到形式主義不重內容,捨社會與歷史背景,著眼於文字的表現法與其功能、效果的說明時,想到了像是重表相、捨文學深層意義(這又是個抽象、不清不楚的詞語)等個人膚淺的評價,可是,再想想蘇聯和捷克布拉克的文學家提倡的形式主義,他們是將詩的結構進行分析,讓詩歌本身的結構形式來表達意義,從文字化成符號後,再看各符號之間的關係,從中發現文本的意義。頗想知道由形式分析而得的意義,與從文本內容理解而得的意義究竟會有多大的差距?這跟客觀、理性有關吧?是否就文學內容的分析會有因解讀者的意識形態不同而歧異甚大?看看從文學內容的角度出發,文學的價值就這麼一路上延成了李維斯的道德、文化聖戰場域。李維斯認為文學批評是維護並光大文化傳統的一個極為重要的環節,對來自於缺乏長久文學傳統的艾略特而言,每一代都要有自己的文學批評,也就新批評要求將評價的方法放在個別作品獨特的藝術結構上,反對把作品放在歐洲文學模式與大傳統上來進行評價。傳統是什麼?現代也會成為傳統的一部分,書中多次說到有機的文學,有機的社會,有機指的就是具有生命力,不受工業資本主義汙染的純淨環境嗎?那書寫社會現實、揭示現實毒瘤、亂象的作品就不能進入文學的範疇,不能成為成就生機的一部分嗎?

書中說到如果酒館中有人說著“unravished bride of quietness”這樣的句子,這不是文學,對形式主義來說,這有關文學性,不是常說譯文有翻譯腔嗎?像這句口說中透著陌生感的語句,這不就叫「文學腔」嗎?

Unknown 提到...

博一雅齡
本書所概論的研究方法,從現象學與符號學到結構主義與心理分析,沒有一個僅關係到文學寫作。相反的,它們都是出自人文學科的其他領域,具有超乎文學本身的意涵。心理分析與文學有何關係?佛洛伊德的理論將人類的行為視為在逃避痛苦及獲取快樂 這是哲學的享樂主義,為數眾多的人喜歡閱讀詩 小說 戲劇,理由是這些東西讓他們愉快。但人是勞動的動物 人人必定經麗所謂現實原則對快樂原則的壓抑 但壓抑過高會生病 即精神官能症 ( neurosis) 解決之道是用創造力將其昇華。而創造力便是文學文化產生的動力。譬如建造橋樑或大教堂 可為挫折找到無意識的發洩。寫首情詩可以宣洩個人的情慾。
又國際政治與文學理論有何瓜葛? 作者T.E所謂的政治,其實是指整個社會的組織方式,以及其中牽涉的權力關係。任何關注於人的意義價值語言感情與經驗,無可避免會牽扯個體與社會的關係,社會的特質,權力與性別關係、歷史的詮釋以及對未來的期望。現代文學理論使是當代政治與意識形態的一部份,文學理論至自始與政治信念以及意識型態密不可分。

育慈 提到...

這禮拜的指定閱讀雖然講的是文學和文學批評,但是卻讓我一直想到翻譯和翻譯批評。

導論提到,文學作品的價值是某些人在特定情境,依據特殊標準與既定目的所賦予的。這段話可以一字不改地套用到翻譯上,嚴復和林紓的翻譯作品就是最佳例證。導論又說所有的文學都會被閱讀它們的社會所「改寫」(re-writing),這又讓我聯想到Levefere的理論:文學作品透過翻譯改寫進入譯語社會,繼而鞏固或顛覆既有文學系統的詩學觀。

第一章「英文的興起」提到新批評理論和William Empson的批評理論,這與翻譯批評的發展亦有所呼應。新批評主張「細讀」,重視形式分析,透過「物化」文學作品,達到客觀分析的目的。對他們而言,意義是公開而客觀的,全都寫在文本的語言中,作者的寫作意圖和讀者的接受反應,基本上都與文本詮釋無關。而Empson則認為文學作品的意義是非常複雜的,很難有個定論,因為讀者無可避免會將整個社會言說的脈絡帶入作品,默默假定意義,而這意義可能與文本衝突,但也可能是文本的延伸。簡單地說,他的批評不像新批評那樣,侷限在作品語言內部,而是擴及外緣因素,包括讀者和社會因素等。同樣的發展模式,也出現在翻譯批評。早期的譯評家服膺規範式翻譯理論,對於翻譯品質的認定有一定衡量標準,他們的譯評非常重視原文文本的分析,認為譯文必須把原文某些關鍵之處翻譯出來,才算是好的譯文。這類譯評的精彩之處往往是在原文文本的分析,譯文的評析只是一道檢核步驟罷了。在我看來,這種譯評方式跟新批評一樣,重視的也是文本的內部因素。1980年代以後隨著翻譯文化轉向和描述翻譯學的興盛,譯評開始重視讀者反應以及譯作對譯語社會的影響,譯評家對於誤譯才又出現語言學以外的解讀。

翻譯和文學之間的關係非常耐人尋味,兩者外表和內涵都有極其相似之處,而且從歷史經驗來看,兩者的發展經常是互相影響的,但若說翻譯就是文學,一定有一大票人跳出來駁斥,嘲諷翻譯自抬身價之類的。翻譯的形象為什麼這麼差,這又一個值得好好研究的議題。

Ron 提到...

文學大概是多面又複雜的議題,有人指出其文字脫俗瑰麗的一面,有人指出其內容蘊含人性真理的一面;作者認為「在某種意義上,文學本身…不折不扣是一種完整的社會意識形態」,文學的發展與社會的進程有密切的關係。如此一來,涉學習獵文學理論的人,似乎不應僅限於文學本科學生。

老實說,第一章讀得有點眼花繚亂。不過應用在文學翻譯方面,或許譯者可以檢視不同的文學觀點,如果側重形式主義,可能譯文會比較留意形式上獨到之處,如果覺得意識形態比較重要,可能會採取相應的翻譯策略。

Denise 提到...

序論中一開始就指出文學並非以想像與事實的寫作來區分,之後花了很長篇幅介紹俄國形式主義學者對文學的定義,強調文學語言自成一格,必須與宗教、心理、社會學等切割,甚至連內容、歷史背景等都不重視,反而強調了文學作品語言的疏離與異化,文學擁有自己的規則架構,必須被”studied in themselves rather than reduced to something else.”但我比較喜歡後面提到的,文學作品的定義也會隨著時代背景不同而改變,文本經過時代交替,被不同世代的人閱讀,彷彿就像被”rewritten”,它的價值也會因此而改變,這讓我想到前期的美國文學,多半不具備大部分人心目中文學的特質,作者可能也不是以創做為目的寫作的文學家,像是John Smith的記錄和Rowlandson對於自己被俘虜心路歷程的書寫等等,但這些作品卻也被納入了文學的光譜,我想這和其歷史內容脫不了關係,也成為我們檢視了解當代背景的重要窗口。大學念了四年的文學,還真的沒有認真想過文學到底是什麼,倒是常會想Norton課本中的作品是具備什麼樣的條件,才會被選錄進來,成為經典必讀的文學作品,序論中有提到,沒有所謂”壞的文學作品”,一件作品被奉為文學前,已經經過了挑選與評估。

nicole 提到...

閱讀第一章〈英國文學的興起〉(The Rise of English)時,不禁覺得有些「眼熟」。在Eagleton 的敘述之下,「英國文學」做為一個學科以及有價值的藝術表達形式,似與政治、社會情勢、批評/推動者個人的agenda等因素密不可分。如果跟「清末小說為何興起」的文論放在一起,兩者即使不至於有異曲同工之妙,發展脈絡、時間點、文化社會背景也不太一樣,但似乎也有著微微的呼應。Eagleton在第一段提到,「18世紀嚴重懷疑迅速興起的小說的文學身份」,「使一部作品成為 “文學” 的不是其虛構性……而是其是否符合某種“純文學”標準」(伍曉明譯,1987 年陝西師範大學,頁19)。受到清末中國有志之士大力讚揚、據說奮起了世界各國的「小說」這種文類,其實在出了許多「偉大小說家」的英國也曾經遭受質疑。然而,文學/小說對於英國的上流階級來說,雖然不入流,也不失於一種教育「粗鄙階級」的方式。書中提到,早期牛津大學教授 George Gorden 曾在演講中提及:「英國正在生病……英國文學必須拯救它。」(頁26);「如果你不拋給群眾幾本小說,他們也許就會給你扔上幾枚炸彈!」(頁28引文);「英國文學實在是窮人的古典文學──它是為英國公學和牛津劍橋小圈子之外的人,提供便宜的 “人文” 教育的一種方法」。(頁30引文);「英國文學可以被認為是 “婦女……以及成為教師的二、三等公民” 的合適科目。」(頁31引文);一直到世界大戰摧毀社會秩序,「粗俗的小資產階級的後裔」(頁34)打入學術圈之後,「在20年代初期,誰都不知道研究英國文學到底有何價值,但是到了30年代初期,問題已經成為:除了英國文學,還有什麼其他東西值得你去浪費時間?英國文學……是最富於教化作用的事業,是社會結構的精神本質。」(頁35)清末小說的相關論述中,階級的優越感似乎並未佔據如此主要的角色,清末亟欲救國的氛圍,也與英國的文化背景不太相似,但一個精神是相通的,就是文學在概念上是一種可以教化人民的工具,而一開始被視為不入流的小說,在被賦予拯救社會的重責大任後,重要性就此提升,文學與政治也有了千絲萬縷的關係,文學作品的 intrinsic value 也成了一樁懸案。

希樺 提到...

  本書緒論提出一個大哉問:「何謂文學?」作者論證精采,以「真實」和「虛構」區分意義不大,形式主義者視「陌生化」為文學的本質,但「口語」也有可能是文學語言,以「實用」或「非實用」界定文學亦不妥。作者提到:「所謂的『文學經典』、『民族文學』….是某一特定人群出於特定緣故在特定時代造成的」、「『價值』…意指某些人在特定情境中,依據特殊的標準與既與的目的而賦予價值的任何事物」,我同意這樣的說法,華文文學不乏這樣的例子,很多作家作品在當代不受重視或遭逢打壓,但在後世則受到重視,如鍾理和、楊逵等。又如現在坊間印行出版的「英美文學經典叢書」、「世界文學全集」等,其收錄的標準為何?是誰決定收錄的標準?皆與特定人群的價值判斷脫離不了關係。
而談到文學的實用與否,我覺得諷諭文類(satire)可算是實用性極高的一類文學,雖然諷刺文學的內容可能是「虛構」的,但若與其寫作背景連結,即可知作者的寫作目的在於改變大眾、社會。如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的〈野人芻議〉(A Modest Proposal)、《格列佛遊記》(Gulliver’s Travels)等,記得我大學時讀到 "A Modest Proposal" 這篇文章,就非常讚賞Swift的文筆,筆鋒犀利,讀來令人拍案叫絕。

卡勒 提到...

Leo

Eagleton在文中提到不同時代的文學定義,的確讓我聯想到人在定義事物時,都相當的不精確。就因為不精確,每個人都會有不太一樣的想法,無論是「文學」還是其他詞彙,若定義不明,就可能造成多方討論卻雞同鴨講的情況(而我個人又覺得我們這一代很多爭論,都是源於定義不清)。這裡又要跳脫原文講別的例子了。先前在BBS上看到「進行…的動作」「幫你做…的服務」等的討論,翻譯所的大家應該都不太喜歡這樣的句型,可能覺得這就是「冗文贅字」,但這就要看我們對冗文贅字的定義了。比如台灣人沒是老愛講「不好意思」,服務生總要說「不好意思幫你上菜」,但為什麼要多說個「不好意思」,服務生又沒做錯事,上菜是職責所在啊,不如像中國人說聲「上菜!」就能了事。而就文化觀點來看,台灣人會覺得上菜「的動作」打擾到客戶用餐,所以才說聲不好意思吧,這樣看來「不好意思」在台灣就不算贅詞了。接著就得說到「幫你做…的服務」這句話了,我們也可以說這是冗贅,「幫你上菜」就好了幹嘛還說「幫你做上菜的服務」,簡直沒有道理。但某位網友的觀點倒也讓我多想了一下:搞不好對整個服務業來說,他們認為這樣繁複堆砌的冗贅字眼才能表現出服務的態度,表現出服務業的禮貌。那麼,對他們而言,我們眼中的「贅字」是否是他們眼中的「必要」呢?相當有意思的想法。

所以回到「文學」定義,Denise的意見也是之前在外文系上課時,老師有提出來的想法。Norton裡面的選文到底如何決定,的確是取決於現代人的定義。十八十九世紀的文學可能還在探究寫實或虛構,但現在的文學又更包羅萬象,從最近台灣七年級生自編的各類文學選集(散文、小說、新詩等)中,也可見他們眼中的文學,是應該包含意識形態(ideology)的,無論是關懷生態、都市、鄉土、或是後現代、同性情懷、女性主義,似乎都是七年級生的寫作主題(但不可忽略的是,現在盛行的「文化研究」可能也是導致文化書寫成為主流的原因)。而在Norton的選文中我們也看到,從以往的「主流」文章充斥,轉變為現在兼容並蓄的選集:除了以往所知的大家,現在還收進了許多原住民文學(如美印地安文學)、女性作家作品等,都是以前可能不太受重視的「文學」。由此可見,文學定義在每個時代都不斷游移,關注焦點也不斷轉移;而現代,我覺得「多元」可能是新的文學定義吧。Eagleton提到的超人漫畫,現在會否成為文學呢?繪本、故事書如今都納入「兒童文學」的分類下,那麼對現在年輕人影響甚大的《海賊王》是否可能成為另一種文學,也許就要看現在的學者如何定義之吧。

步昇 提到...

Terry Eagleton反覆推敲文學的定義,常在提出一個可能的答案之際,又立即點出該論述背後的矛盾或問題所在,讓讀者一再從不同角度檢視自己既有的觀點,傳達出「文學」實為一流動的概念(fluidity)。一部文學作品是否足以奉為經典,端視當代社會脈絡與意識形態為何,即使是歷時經典如莎翁作品,各個時代亦有自己「觀看/閱讀」的方式,難以概而論之。緒論中有句話十分值得玩味:「Some texts are born literary, some achieve literariness, and some have literariness thrust upon them」,巧妙套用莎士比亞在《第十二夜》中針對「greatness」所下的註腳,扼要說明了文學的「本質」(在此用這個詞略嫌不妥,但一時之間無更好的選擇)。

Eveline 提到...

這本書的封底,雖然盛讚本書為內容深入淺出,為精心設計的理論入門書。不過,比起其他的入門書,我覺得閱讀這本的過程,雖然很有趣,也提供許多令人深思的觀點,但卻比較像是聽大師演講,讀者本身要對文學史有很多的了解。書名題為文學理論,但是緒論討論的「文學」並未帶到英文興起以前的歐洲傳統對文學的討論,而是直接切入蘇聯的形式主義。雖然文學二字本身很難定義,可是閱讀完Eagleton對文學的討論,經過不斷的論證,卻只能感覺到文學二字是隨著時代,隨著價值觀不斷演變的建構過程。第一章以英文做為學科的興起做為開頭,讀來非常有趣,讓人意識到文學與意識形態、權力結構、社會文化演變完全脫離不了關係。但我個人因為受標題影響太深,始終一直盤旋心中的疑問是:這是文學理論概論?還是英美十九世紀以後的文學批評概論?例如文學二字如何在文學的歷史中被討論,因為作者其實也是貼著歷史的順序敘述的,所以與形式主義接近的時期,如自然主義、表現主義就不算是文學理論嗎?也許我是要求太多,但是這些問題一直盤旋不去,使得我不得不時時中斷閱讀,不斷查詢。第二章從哲學理論跳到文學批評理論時,我又會突然冒出類似的問題。例如,胡賽爾的現象學是哲學觀點,可是作者卻常常將之導論為現象學文學批評的論點。提到海德格的觀點,作者又突然「暗示」與法西斯主義有許多共同特點(吳新發譯,頁88)而未再做任何說明,總是令人產生更多的問號,覺得他的確是如他的前言所說,多少帶著點價值判斷做選擇性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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