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譯文,我想辦法避開原文的句型,但還是覺得語焉不詳,請大家指教: But the court’s placement policy only allows an extension at most to four years…. My point is: In fact, quite a few of those juveniles accommodated at placement institutes are usually eager to return to their unrestrained original environments instead of staying at the institutes. It was very rare and commendable that children like child C could have stayed at the placement institute for two years. In my experience, it was even rarer that they would volunteer to stay there longer, but a miracle did happen on child C!
另外,theme-rhyme 的討論也對text analysis有很大的幫助,但是,何謂theme,一個句子裡面應該如何抽離出多少個theme,可能還是問題的最大來源。如Diller and Kornelius (86) 提到的,不同的提問方式可以抽取出不同的information。這的確是我們在訂定規範時應該要想到的複雜面向。因此,7-9章以文章、上下文、主題、連貫性、功能等等各種不同的觀察面向,雖都有助於對原文作更詳細的分析與理解,且對譯者非常有幫助,但是若將之應用在譯文的評斷上,何者應著重、何者應取捨,何者為標準化的規範仍等待更多的討論。
每每想到這些,然後看到作者突然跳到這個句子:"The translator's job is to know not only .... but ..." 或者是:”They need to know….“ 我就會感到毛骨悚然。身為一個譯者,到底not only ... 之外,還要but also 多少東西啊!
4 意見:
語言學家將語言視為一種人類獨有且具有任意性質(arbitrary)的符號系統,據以交換訊息或溝通情感。為了使溝通無礙,所有語言在該語言被使用的文化範疇內發展出獨特的詞彙、語意及語法,無論書面語或口語皆以「交際」為最終目的。本著「交際」為出發點,語言表現出Halliday定義的四大功能:經驗功能(experiential)、邏輯功能(logical)、人際功能(interpersonal)、語篇功能(texual)。我們知道一切話語或書寫,即使是沒有太多溝通功能的寒喧交談(phatic communion),都必須與某一特定情境交相呼應,彼此緊密連繫,才能達成有意義且有效的溝通目的。Halliday提供了三個參數:tenor(語旨,或語篇基調)、mode(語式,或語篇方式)及domain(語域,或語篇語場)讓我們自由地排列組合。經驗告訴我們,語篇訊息的sender和receiver對上述定義的「情境」感覺非常敏銳,翻譯時稍一失閃極可能導致尷尬的修辭效果,甚至錯譯。Register這個主題非常有趣,之前的翻譯練習課也經常被拿來討論。譬如黑人英語,過去一直被認為是社會下層階級使用的次文化語言,不登大雅之堂,因此翻譯成中文時,不是用臺語就是用台灣國語解決(政治不正確?不愛台灣?)但是現在時空背景不可同日而語,連美國總統都是黑人,「黑人英語」一詞本身就隱含白人主流文化霸權的歧視心態(不曉得有沒有黃人英語?),實際上中產階級黑人使用的英語與其他人種並無二致。因此翻譯所謂「黑人英語」恐怕必須考慮更多變因,包括語篇的時代背景(南北戰爭前、黑人解放運動後?)、該黑人角色的社會地位(黑奴、牧師、大學教授?)、及該語篇的交際對象和功能(歷史課堂上、極右運動者演說?)等等。楊憲益曾經這樣英譯魯迅《孔乙己》中迂腐的中國舊文人孔乙己:(為了表示自己是個讀書人,孔乙己連給孩子們分茴香豆時,都像個老學究般說話)
原文: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譯文:Not many, I do assure you. Not many, nay, not many at all.
這個”nay”字頗有文言文的味道,說話者的語氣過於正式,恰好反映出孔乙己的腐儒性格。
最後我想小小抱怨一下語篇連貫性的問題。我經常義務幫埔里的救世軍教會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英譯文件,登在The Way這本小型的中英對照雙月刊上。但我經常碰到中文寫作能力十分駭人的作者,連貫性極差。對我來說,中文原稿往往是頭痛的主要來源。例如下面這段:
『雖然』由法院所為安置縱然延長也僅有四年的時限,『但是』對於不少安置於其他機構的少年而言,不少是急於重新返回無拘無束之原生環境,類似C君願意在機構待滿2年已屬難能可貴,更主動表示願意延長留在安置機構時間的少年,在筆者數年的少年保護實務期間,卻是甚為少見。但,這真的發生在安置於救世軍的少年C君身上。
我自己寫了一點小小意見供我的委託人參考:
(這段話很奇怪,說是有四年年限,卻又沒說明最後到底有沒有允許延長,而且那個『雖然、但是』的句型上下文之間根本毫無轉折關係)
下面的譯文,我想辦法避開原文的句型,但還是覺得語焉不詳,請大家指教:
But the court’s placement policy only allows an extension at most to four years…. My point is: In fact, quite a few of those juveniles accommodated at placement institutes are usually eager to return to their unrestrained original environments instead of staying at the institutes. It was very rare and commendable that children like child C could have stayed at the placement institute for two years. In my experience, it was even rarer that they would volunteer to stay there longer, but a miracle did happen on child C!
對於Reiss文本類型—文本功能—翻譯策略理論的批評,包括為何只分三類,以及雖說是翻譯方法,但卻沒有如何操作的說明,還有一個毀滅性的批評,那就是其實根本不需連結文本功能與翻譯策略。我覺得文本功能與翻譯策略的連結是為了提供譯者一個依循的方向,讓譯者做好基本功,判別文本的類型,定出適切的翻譯策略。的確文本的分類可說不只三類,不好分類,也的確文本很難是單一功能,但…..要在翻譯領域裡找絕對的事,生成所向無敵、可供重複驗證的理論,就絕對是有困難的。科學有其規律性,可經控制變數引導出一般性原則與模型,拿科學的絕對來要求翻譯理論,那麼每個翻譯理論都會因許多的例外而被攻擊得體無完膚,因無法跨越各種不同的社會環境而被質疑其存在的價值。如果我們就將科學的大帽子摘除,讓翻譯回歸到藝術的領域,那麼,我們再回頭看這些理論時,看這些對翻譯操作、行為的描述時,會不會開始想:翻譯這門藝術還頗為科學的呢!
Fawcett對語域的說明,看了真讓人感動啊!本來嚴陣以待的心情,邊看邊化為點頭稱是與搖頭讚嘆。Fawcett舉了House就Nuremberg的旅遊小冊子所做的語域分析為例,說到語域分析時,知道何者存在很重要,但知道何者不存在也同樣重要。旅遊小冊子中提到Nuremberg景點時,只介紹名字,沒有多加說明,因此推測讀者是有知識的人。的確,不管是文字或口頭的溝通,沒說的訊息也是值得分析的要點,所以囉! 先前我曾經認為改寫中留下來未改寫的部分,應不算在改寫裡,但其實未改寫也是譯者抉擇後的結果。解構主義反對上下文的概念,因為認為每個字都有意義。每個字有它存在於陳述之中的意義,相對於其他不存在的字,就更突顯了存在的價值。所以說,翻譯時,我們有些不翻的字,就不能只是說我們漏了,因為是我們認為那些字不存在的意義大過存在的意義所做的抉擇啊!哈哈!
這禮拜的第7、8、9章將我們的視野從句子層次拉高到文本層次,第7章討論語境和語域,Fawcett認為「語域分析」可讓譯者用有系統的方式,而非倚賴直覺,來理解原文及決定譯文語域,即使面對陌生的主題,也能對原文進行有效的分析。我想語域分析的確能提供重要的翻譯依循,讓譯者在行文用字上更符合原文風格,不過文中也提到譯者自己的語言習慣或早或遲都會影響譯文的語域,這是難免的,因為人畢竟不是機器,無法按個鈕就設定完成,所以這時審稿就很重要了。
第8章討論文本結構,Fawcett提到「主位/述位」、「銜接」和「連貫」的概念,這些討論可以提醒譯者「見樹也要見林」,不要只專注在字詞層次的翻譯,而忽略文本整體的架構。這章的討論讓我想起自己翻譯常忽略語助詞和連接詞之類的小細節,但這些小地方有時會重要到影響整體的連貫性。
第9章討論文本功能,Fawcett介紹多種不同分類法,這些分類法歸納不同文本的不同語言特性,希望提供明確的翻譯實踐及翻譯品質評估標準,文末還提及多種翻譯方法分類,大致不脫直譯和意譯範疇。這章提及的分類法其實很難適用現實情況(這點Fawcett也有提到),因為在一般狀況下文本絕少只具備一種功能,雖說總有一個主宰功能,但沒有理由不保留其他次要功能,如果要依照文本功能決定翻譯策略,恐怕還值得商榷。Newmark也有提過類似的文本分類,不過也有類似的缺陷。但是這些分類對翻譯新手和翻譯教學而言仍有其參考價值。
對於 register 的討論我覺得比較有具體的體會。以time/person/society等面向來區分,並且再依此發展細項繼續討論,的確可以幫助譯者以更多的面向來分析原文並據以採取適當策略。不過,這些面向,除了對譯者有幫助之外,對於分析及評斷翻譯好壞的理論者來說,應該也是很好的參考。但是參考的原則並不應該將所發展出來的所有條項全部拿來作為準則,而是更能夠去了解到,譯者面臨到並非只是本身語言的問題,他還需要處理也許自身也很難去意識到的種種因素(文化、意識形態、階級、時代潮流、語言主張等等)。
以House (80) 利用register match 或mismatch來判斷一篇譯文的品質為例,雖然這樣的應用有助分析並啟發更多的語言學所沒注意到的判斷標準,但是若將所列出來的register 都視為必須達到的標準,有很多問題需要先解決:
第一,她還沒有證明這些register的分類是正確且公認的
第二,這些register 之間應該要有輕重緩急之分
第三,這些register是否必須逐條對等
第四,譯者或許受到某些其他無法自我掌控的限制(如機構、文化、甚而政治等因素)而必須採取某些不得已的修改 (這我想是批判者不敢觸及的部分吧)
而且,我感到納悶的是,House在討論Nuremberg 旅遊手冊的時候,為什麼不順便去問問那些不同語言的撰寫者,卻自己決定register的項目? (明明作者和譯者都還沒死….)
另外,theme-rhyme 的討論也對text analysis有很大的幫助,但是,何謂theme,一個句子裡面應該如何抽離出多少個theme,可能還是問題的最大來源。如Diller and Kornelius (86) 提到的,不同的提問方式可以抽取出不同的information。這的確是我們在訂定規範時應該要想到的複雜面向。因此,7-9章以文章、上下文、主題、連貫性、功能等等各種不同的觀察面向,雖都有助於對原文作更詳細的分析與理解,且對譯者非常有幫助,但是若將之應用在譯文的評斷上,何者應著重、何者應取捨,何者為標準化的規範仍等待更多的討論。
每每想到這些,然後看到作者突然跳到這個句子:"The translator's job is to know not only .... but ..." 或者是:”They need to know….“ 我就會感到毛骨悚然。身為一個譯者,到底not only ... 之外,還要but also 多少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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